第二期500万元新乡市政府消费券30日上午发放
公园里十元钱一次。10月2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新乡市政府第二期500万元消费券将于10月30日上午10时发放。使用寿命为10月30日至11月8日。
据了解,第二期政府优惠券的使用范围包括: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保健、体育健身、日用品、成品油等领域。优惠券将通过云闪支付和支付宝两个第叁方电子支付平台发放,第二阶段发放资金500万元,分配给云闪支付200万元和支付宝300万元。
第二期消费券分为10元券、20元券、50元券叁种,共23.6万张。其中10元券11万张,20元券8万张,50元券4.6万张。
优惠券以电子优惠券的形式发放,新乡所有消费者均可申请(长垣市、封丘县除外)。每个平台每期申请2张(即消费者一次最多可申请4张优惠券),直至收到。优惠券在活动期间核销,未核销的优惠券将被回收。
消费者可以通过“云闪付”础笔笔首页轮播图,首页“热门推荐”、可获得“生活”频道等入口;进入支付宝础笔笔,通过支付宝首页专区进入“新乡政府消费券”会场领取优惠券。
使用消费券遵循以下规则:新乡哪里有做服务的。
(1)消费券仅限于新乡市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保健、体育健身、日用品、成品油等行业,支持接受云闪付础笔笔、与支付宝线下实体商家一起使用。
(2)消费者通过云闪支付和支付宝平台获得的优惠券可以与平台和实体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和折扣活动迭加使用。
(3)单次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券;单次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券;单次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券。
(4)每个平台每天限制一张消费券。
新乡50一次
记者:王新林公园一次20块钱图片。
编辑:申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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